“李美芳,進來一下。”很快,一位30歲的女警快步走了進來。“孫副所。”“李姐,把這女孩帶出去,給她家長打電話。”“她懷孕4個多月了,需要去正規醫院去做引產手術。”如果是一個成年人,孫平安也許會勸說對方一番。懷孕70天內可以通過藥物進行流產,而超過了70天,就只能引產了。4個月,胎兒已經成型,甚至已經可以確定性別了。而且懷孕4個月以后,如果做引產手術的話,危險性比較大,對孕婦的身體損害也是相當大的,很容易落下病根,那就是一輩子的痛苦了。可眼前這位只是一個未滿18周歲的少女,如果生下孩子,對身體的損害同樣非常大。關鍵是,如果生下孩子,她的人生,恐怕就會毀掉了。“警察叔叔,求求你,不要打電話告訴我爸爸媽媽,我以后不敢了,就讓我在這里把手術做了吧!”“袁醫生說了,這個手術一點都不疼,做完手術就可以回去上學了,誰都不會發現的。”孫平安扭頭看向害怕得跟鵪鶉似的,瑟瑟發抖的男人。“你是這么說的?”“你這里能做引產手術?”“手術結束就可以離開?”“啊?”孫平安憤怒的質問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