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慶四十八年,春。內閣次輔李嵩山,誣陷忠良,結黨營私,惡意炮制皇室丑聞……被御史們列出三十六條大罪。遭滿朝文武彈劾,天下百姓共唾之。抄家的圣旨還未到李府,當了十二年閣老的李嵩山,便已上吊自盡。只留書信一封,要鎮撫司代呈陛下。帝閱之,吐血三升,一病不起。天牢。人滿為患。不僅雜犯區和重刑區塞得滿滿當當,就連本該在昭獄的很多大臣,也被塞了過來。實在是……昭獄也住不下。李嵩山十六歲入仕,為官四十載,從九品到一品,所有重要職位全干過,真正是桃李滿天下,提拔的官吏不計其數。他一倒臺,相關人員得有多少?不要說這樣的朝堂大佬。便連張武這個小獄卒,在天牢干了四年多,從地痞流氓到四五品大員,各行各業,只要不出京城,他都能找到不少拐彎抹角的朋友。連他都有這種人脈,換了人家把持朝政的閣老,千年世家的話事人,人脈又該有何等恐怖?一時間,獄卒們壓力大增。刑部和鎮撫司每天都要提審海量的犯人,牢中白天當值的獄卒不過二十人,人手完全不夠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