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1章 雷霆手段
會上,王鴻濤義正言辭說道:“同志們,今天召集大家,只安排一項工作。15天期限到了,根據前期大排查掌握的線索,截止目前還有萬人沒有主動騰退違法獲得的各類保障房。
機會給過他們,可惜他們不珍惜,冥頑不靈、死不悔改,視法律為無物,那么沒什么好說的,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執法必嚴、違法必究!
我宣布:9月29日開始,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保障房領域專項執法行動,按照屬地管理職責,各市為執行行動第一責任人,書記、市長親自掛帥,親自部署本地執法行動,省紀委、省住建廳成立9個督查組,指導各地市大執法行動,省公安廳、省高院、省高檢、省審計廳等執法部門全力支援執法行動,尤其是法檢兩院,要依法查封違法所得各類保障房。
下面,我具體強調幾點:第一、加大了對弄虛作假和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處罰力度,有關人民政府、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、徇私舞弊幫助他人違規獲取各類保障房的,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,由紀委牽頭,相關部門配合;第二、申請人隱瞞、虛報、偽造信息的,依法收繳違規獲取的各類保障房,并向社會通報,記入個人征信記錄;第三、退回已承租、承購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領取的補貼,處以3倍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,終身不得再次申請城鎮住房保障;第四、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內居住的,擅自互換、出借保障性住房的,,擅自轉讓、抵押、出租保障性住房的,將保障性住房用于經營性用途的,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,依法予以強制性騰退,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5萬元罰款。專項執法行動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,受理群眾舉報,每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。
同志們,嚴肅查處保障房申請弄虛作假、違規分配、違規承租轉租、應退未退等問題,嚴厲打擊承租人套取、騙取保障房問題,是解決群眾急難愁盼、增進百姓福祉的現實之須和為民之要。
這些人通過弄虛作假套取國家公共資源,享受政策紅利者當起‘二房東’,高價轉租,有的甚至開起麻將館、按摩店。顯然,這是嚴重違背政府初衷、扭曲保障房‘保障’含義的行為,肥了自己、幫了親友、坑了群眾,群眾怨聲載道,可謂是利欲熏心,必須堅決禁止,以雷霆手段予以嚴厲打擊。
‘老虎’露頭就要打,‘蒼蠅’亂飛必須拍。嚴打保障房領域腐敗既是民心所向,也是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。請大家務必提高政治站位,以更強的責任心精密部署,把這場‘人民戰爭’打好、打贏!”
省紀委、省高院、省住建廳等部門紛紛表態,堅決服從命令,連夜動員部署,打贏這場攻堅戰。
省委常委、迎江市委書記李瑞芳比較細膩,對發動如此大的戰役有些擔憂,在表態時說道:“省長,我們需要做好應急預案,防止出現大規模群體信訪事件,畢竟涉及的范圍太廣、人數太多!”
王鴻濤微微一笑,說道:“這次行動,我們有法可依,大家要搞清楚,他們是違法亂紀分子!正義與邪惡的最大區別,就在于正義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,邪惡將受到法律的懲處。如果邪惡得不到懲處,正義得不到保護,正義與邪惡也就沒有區別了。所以,不向不法讓步,就是不給邪惡低頭,就是要讓不法和邪惡在法律與正義面前乖乖繳械投降。也只有這樣,正義才能昂首向前,社會才能不斷進步,人民才能越來越具有幸福感、獲得感。
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,更需要做到一塵不染。這次專項執法行動必須貫徹‘法不能向不法讓步’的理念,要爭當廣大人民群眾的‘保護神’,而不是不法分子的‘保護傘’。
任何阻攔執法行動的集體或者個人,要堅決予以拿下,你們市的看守所容不下,可以送到我這里來!對于無理纏訪、鬧坊、非正常上訪行為應認定為違法行為,由公安機關依法調查、取證并做出處理,該關的就關,該判的就判,出了任何事情我兜著!”
散會后,各市黨政主要領導迅速返回本市,連夜部署大執法行動,省直各部門立即根據省長的安排部署,抽調人手,成立工作專班,領會會議精神。
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中,但是所有參與執法行動的人心中忐忑不安,在他們工作生涯中,從沒遇到過如此規模的執法行動,都替省長捏一把汗,對于工作的部署不敢有絲毫的馬虎大意。
很多人心中暗下決心,一定把各種風險隱患控制在市內,出了事情自己擔著,絕不給省長添麻煩、拖后腿,大不了老子這個官不當了,誰還沒點感恩的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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