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3章周瑜打黃蓋
對于一些輿論來說,它是一種良性的監(jiān)督,如果沒有這種監(jiān)督肯定不行,但是對于個別輿論來說,不過是人為炒作起來向有關部門施壓的手段,最后是要達成個別人所要達到的目的。
說到王彩軍這個案子,有人發(fā)貼炒作,是王彩軍家屬之所為,當然了,王彩軍的家屬沒有炒作的能力,但這不要緊,只要有錢,會炒作的人多的是。
相比起王彩軍案中的受害方,他們是發(fā)不了聲的,因為他們是農(nóng)民,不知道如何發(fā)聲,也沒有錢去讓人幫忙發(fā)聲,他們甚至連在后面跟貼的能力都沒有,或者說他們壓根不知道王彩軍的事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炒了起來。
網(wǎng)上就變成了一面之詞,而方口縣公安局此時也不好發(fā)聲回應,因為案子還沒有結束,不論說王彩軍有罪還是無罪都不好,有罪無罪是法院判決的結果,而不是公安局偵查的結果。
因而大家便看網(wǎng)上很熱鬧,有人就覺得王彩軍真的是被冤枉的,王彩軍是一個大善人,是一個守法經(jīng)營的民營企業(yè)家,方口縣是打擊報復,應當立即把王彩軍給放了。
王彩軍在里面看不見網(wǎng)上的輿論,如果讓他看見了,他一定會覺得這很荒誕,他是什么人自己還能不知道嗎?
到底文字工作者牛鼻,只要把一個物品形成文字,就是一攤狗屎都能變成一朵鮮花。
石云濤此時堅持的原則是,實事求是,如果案子錯了,就糾正,如果案子沒錯,那就要辦下去,如實向社會進行回應。
石云濤先是到市里和省里作了匯報,接著就讓劉忠在縣公安局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歡迎各路媒體過來詢問。
還真來了不少記者,除了記者外,還來了不少律師。
要說記者來了就行了,為什么還有律師會過來?
這便是一種營銷之道了。
記者過來是了解情況,好進行新聞報道,一方面是職責,另一方面也是拿到頭條新聞,既有名,也有利。
而律師的想法更為強烈一些,因為每一次的公共輿論,就是一次成名的機會,蹭著這一次輿論的熱度,好在全國知名一下。
律師來到這邊,現(xiàn)場聽一聽新聞發(fā)布會,新聞發(fā)布會一結束,馬上跑到賓館寫稿子,寫與案子相關的稿子,分析來分析去,蹭熱度,以此能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也露個臉。
如果律師能與記者進行相互配合,那就更好了,記者采訪律師,律師回答問題,一唱一和,就更容易成名了。
另外,如果來到方口縣后,正好能接到王彩軍團伙相關人員的案子,那就更好了。
與此同時,還有律師想著過來虎口奪食,期望王彩軍能辭掉原來的律師,找新的律師代理,如果是這樣,那真是名利雙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