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11章看法
案子一有分歧,當事人就不會服氣,法律之間也會發生打架的事,法律是沒辦法周全的,有人以為法律就是冷冰冰的機器,只要信奉法律就萬事大吉,這樣講就是一種神話,法律至上的神話。
法律最根本的還是利益的劃分,立場和觀點十分重要,站在什么樣的立場上維護法律,對于執行法律來說,是根本的。
就好比花國的最高法院判決也會來回地變一樣,因為執行法律的人變了,判決就變了,法官是保守派還是自由派,對于法律的執行非常重要。
如果說法律至上,還不如說法官至上,法官怎么判很重要,而法官所信奉的法律不過是他所認為的法律,因而說一千道一萬,人才是最重要的。
世上沒有絕對的事情,只要有人存在,就會有不美好的事情發生,最根本的還是人,法律不可能離開人而存在。
編造法律神話的人本身就是把自己當成了神,而人怎么可能是神呢?
保守派的法官不會覺得墮胎權對于女性有多么重要,那么對于女性來說,這樣的法律是殘酷的,不合理的,無法讓人滿意的,是一種惡法,而惡法并不是法。
法律至上就會陷入一種矛盾,對于法律至上者來說,惡法是不是要至上?
其實所謂秉持法律至上理論的人,不過是想把法律當成一門手藝,要求世人不管出了什么問題都要用法律手段來解決,這樣,有什么問題,別人就要求教法律手藝者,法律手藝者的社會地位會大大提高。
也就是說,領導的看法要變成法律才行,而不是直接就是領導看法,這個才是法律至上的根本,但如果把領導的看法變成法律,是需要時間成本的,到底最后是不是有利于老百姓,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。
法律有滯后性,領導的看法有靈活性,再者說花國的總統行政命令也是領導的看法,靈活性與原則性不可或缺。
劉文德這個事情,就有石云濤的看法在內,如果依照法院的判決,劉文德是不服的,而且法律手段也用盡了,怎么辦?
法律無論是怎么至上,離不開一個善字,石云濤從善念出發,想糾正這個問題,就是一個看法問題。
法官判案也是看法問題,沒辦法,人生來就有看法嘛。
很快,法院院長就把無罪的理由提交上來了,石云濤便再次召集人員開會來研究這個問題。
“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,如果判無罪,會不會有什么社會危害性?”石云濤在辦案人員匯報完后,看著眾人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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