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著,蔣律師又把證據全都擺了出來。證據包括,夏氏公司和其他一些固定資產都是夏父的婚前財產,不屬于夫妻共同資產。還有,就是崔凌和夏木私下轉移財產。崔凌不敢置信:“你哪兒來的這些證據?”夏時沒理會她,很快崔凌就被禁止說話。一整個上午的開庭,結束后,判定崔凌和夏木一個月內歸還所有財產。因為夏氏已經不復存在,一部分資產,需要暫時估算價值,然后一并賠給夏時。從法院走出來的時候,崔凌沒了剛進去時候那么的輕松,整個人都軟了。網頁版章節內容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請退出轉碼頁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章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