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行動之前,收了兩個心腹!
一般來說,涉及官員的職務(wù)犯罪,可分行賄、受賄、索賄,以及資產(chǎn)侵占、舞弊弄權(quán)...等等好幾種。
行賄與受賄,自不必說。
單說索賄,原則上如果遭遇索賄,行賄人不具備主觀意愿,而是經(jīng)由受賄人強行逼迫所致。
那么按照大乾律例,是可以免罪的。
蘇家身為揚州首富,乃宦官之家出身,頗具底蘊。
即便早已棄仕從商,卻也不是隨便一個官員就可以欺負的。
縱然是身居戶部侍郎的魏千里,也不行!
蘇喆浸淫揚州數(shù)十年,商海浮沉,早已練就了一身狡黠鬼精的本事。
曾經(jīng)的蘇大會長在揚州,那可是黑白兩道都要給面子的存在。
如今雖已淡出幕后,但本事并沒有丟,區(qū)區(qū)的京城惡霸...他豈會放在眼內(nèi)?
之所以任由他們打砸、欺辱,不過是為了一勞永逸,除去禍根!
這些惡霸來到梧桐巷府中打砸,便形成了一個“假象”:蘇家勢弱,遭遇霸凌。報過官府無用,就只能自己尋求方法解決。
而這個解決方法就是,被迫向魏千里及其幕后之人行賄。
魏千里若是因此收了蘇家的錢財,那么就坐實了受賄的嫌疑。
到時,徐安這個兩院監(jiān)察使再通過“舉報”,以貪贓受賄之名查辦魏千里,則禍根必除。
在此之間,蘇喆雖有行賄之罪,但正如之前所說,他是遭遇了霸凌威脅之后,才出此下策,主觀上并不想行賄!
梧桐巷府邸遭遇惡霸打砸,就是佐證!
蘇喆是無奈而為之,無可厚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