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0章 史上最嚴禁令!
“啊?俺不出門,怎么找活計?”
“那你就謹守管理條例,嚴于律己,改掉惡習。改正之后,自然可以出門營生。私自抗法者,罪加一等,你要試試嗎?帶走!先關入監牢兩天再說,拒不繳納罰款,還有滯納金,想清楚了。”
那婦人一聽,頓時慌了,趕忙道:“這...這也太嚴厲了,老娘不服,快放開我。大不了以后...老娘盡量控制...”
監察隊員道:“盡量?朝廷是要你百分之百遵守,而不是盡量!多說無異,你已犯法!最好乖乖認罪,否則我們可當眾對你實施鞭刑!”
在圍觀之人驚訝的目光中,那婦人后悔已來不及,被京兆府兵強行帶了回去。
而像這樣嚴格執行管理條例的一幕,也在京都各處上演。
東街一處十字路口。
路口中間的一名交通疏導員已舉起了手中的紅色木牌,代表著行人立止。
可一個彪壯大漢卻不管不顧,執意穿行而過,不管不顧。
“嗶嗶...”
一側的交通疏導隊員當即吹響手中竹哨,提著棍棒走了過去,攔住那人道:“大膽!今日剛頒布的交通管理法則,你沒看嗎?紅牌立止,讓車馬先行。你是不識字,還是想抗法?”
“啥法來著?老子還真不識字,怎么?路還不讓走了?”
“不識字不要緊,那本隊現在跟你說,以后上街,人走人道,馬走馬道,車走車道,不可亂走,以免發生沖撞危險。見路中間的疏導員舉紅牌就停下,舉綠牌就走。橫穿馬路,慢行走虛線橫道。懂了嗎?”
“這么麻煩?老子不走,能怎樣?”
“不按交通規則上街,視為抗法,可罰款,可監禁,可剝奪上路權。你要是覺得是兒戲,大可一試!初次違法,京兆府可酌情警告,下一次就按律處置了。”
...
永安坊大街。
一輛豪華馬車停在秋茗館茶樓前,將整個大路都堵了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