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東恍然,“明白了,我只是明槍,用來吸引所有人的注意?!?br/>“真正做件事的人,是暗箭!”宋辭正色道:“半個月前,省廳收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?!?br/>“舉報信的內容,指明天州市的高層領導貪污受賄,借機斂財。”“還有警隊的高層領導跟他們沆瀣一氣,為他們提供保護傘!”“再加上警方那邊掌握的線索,現在可以確認,臥底警員犧牲前追查的特大洗錢案,就跟舉報信的內容有關!”“經上級有關領導的決定,兩件事并案處理。”“而我這次下來的目的,就是核實舉報人的身份,掌握舉報信息,保護舉報人的安全!”李東聽懂了,原來警隊的高層,只是其中一環。背后真正的大人物,另有其他!能讓警隊的高層不惜犧牲一名潛伏三年的臥底也要力保,這個人物得是什么身份?市領導,省領導?又或者……李東不敢再往下想,也是第一次感覺到了這件事的棘手!怪不得能讓宋辭親自下來調查,甚至不惜利用婚姻和孩子來隱藏身份。原來除了警隊高層之外,這件事還有其他大領導牽涉其中!既然宋辭如此說了,這名舉報人必然掌握著至關重要的線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