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晨配合道:“蔣嵐,這件事海潮是做的不對,但不管怎么說,我也有責任。”“如果我當時能夠把持好自己,就不會發生這種事。”“而且我當時應該攔住他,不應該將錯就錯。”“可你也知道,我真是太喜歡你了,所以才沒有把持住,犯下了男人都會犯的錯。”“其實事情發生之后,我自己也很后悔。”“我一直都想找你道歉,也想去警方自首。”“可我的身份你清楚,我自己惹出來的麻煩,不想影響我父親。”“所以我就想著,等最近幾天風頭過了,再去找你道歉。”“我跟海潮的表態一樣,愿意為此承擔一切責任!”蔣嵐看著兩人一唱一和的表演,只覺著惡心。承擔什么責任?她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性的傷害,這件事也根本就沒有任何證據,一切都只能通過李東的指認。因為她的事,本來就已經把李東推上了風口浪尖。如果再讓李東站出來指認唐晨,那豈不是毀了李東?也正是因為考慮李東,蔣嵐這才遲遲沒有站出來,現如今,事情都已經過去了那么多天。當時不報警,現在報警有什么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