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82章 調研方古市(上)
縣級市由省里撥款,而縣則是地級市撥款。
自然,省里撥款的優勢明顯,縣是不能相比的。
總而言之,代管市各方面都要略高于普通的縣。
這也是不少縣領導想方設法,爭取撤縣建市的主要原因。
厲元朗是在得知彭安被省紀委來人帶走后,方才啟程前往方古市。
臨行前,他特意向省委書記畢太彰做了匯報。
由于彭安是縣委書記,歸省委管理。
其任命和撤職,需要省委做決定。
早在行動之前,厲元朗專門找過畢太彰。
這是應有的程序,不能不做。
畢太彰大致了解彭安信奉迷信的情況后,果斷同意厲元朗的決定。
這次電話,只是告知彭安已經歸案。
畢太彰表態說:“彭安不信政府信鬼神,必須予以嚴肅處理。元朗同志,關于龍縣書記的人選,你要盡快考慮。不宜耽擱過長,影響到工作開展。”
“是,我抓緊研究,一旦有結果立刻向您匯報。”
畢太彰的意思非常明確,襄安市的推薦人選,他會充分考慮,基本上就是板上釘釘。
但厲元朗才來,對于全市干部尚處于了解階段。
而且并不是他一個人說得算,那樣豈不是搞一言堂了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