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打死一只麻雀是犯法的
民警是接到這家的男主人報警,說他大侄女入室行兇,害的自己兒子神志不清發燒癔癥。
結果進門——
給他們開門的,是被報警的人?
而報警的人面若死灰癱坐在地?
“同志您好,我是他大侄女,這尊神像是從他屋里的保險柜中發現的,不出意外,這是三娘娘山上的丟了的神像。”
“另外,我在他房間燈里發現了這個。”
姜寧寧把灑落的a4紙已經全都撿起來,此時遞給民警。
“之前轟動宣城的王守財案子您還記得吧,王守財家里找到的那觀音像,王守財自己說花了十萬求來的,這個合同就是我大伯和王守財簽訂的,十萬,我大伯給他觀音像,他帶回去砌到墻里求子,立此為據,雙方不得反悔。”
還有不少合同,大同小異。
至于那套名門豪苑的房子,那是別人為了從他這里拿觀音像,將房子直接過戶給他了。
也不知道當時大伯是怎么忽悠的,竟然真有蠢蛋重金求子到這種地步。
這些合同大伯還留著,大概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缺德,怕對方下聰明過來反悔了想要找他把錢或者房子要回去,他想留個契約。
大伯癱在地上,看著站在臥室門口的民警。
嘴唇動了好幾下才發出聲音,“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,又不犯法,也沒偷沒搶,他們想要兒子也不是我強迫的,我給他們的觀音像也不是真品,都是仿造。”
民警簡直無語,“你這算是詐騙,另外,三娘娘山上的神像你從哪弄來的?”
大伯眼珠轉,抬手指向老太太,“我媽求來的,合同也不是我簽的,我媽簽的。”
【臥槽!不愧詐騙犯!】
【你真是你媽好大兒!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