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八十章 正能量!
PS:二合一章節。
暑假來臨,華十二回青島前,京城廣播臺播放了他在京城廣播錄制的《曾經的你》與《同桌的你》兩首歌曲。
有別這個時代的經典歌曲,在這個流行音樂匱乏的時期,煥發出比原本時代更加耀目的光芒,幾乎在播放的第一天,就瞬間轟動京城,點燃了老百姓心中的對流行音樂的那份熱情和渴望。
在廣播一天三次播放,連續一個星期的循環轟炸下,大街小巷到處都傳唱這兩首歌曲,就連老頭老太太都能哼上兩句‘曾夢想仗劍走天涯’。
《同桌的你》更是成了校園之中最為熱門的曲目。
別的校園華十二沒親眼看到,至少他所在的京城醫學院里,到處都能聽到哼唱這首歌的同學,操場上還能看到不少文藝青年,抱著吉他,自彈自唱。
對于這兩首社會反響很強烈的歌曲,自然也引起了媒體的關注,京城時報,百姓日報都對這兩首歌曲進行了報道和點評,就連新聞聯播,也用了十幾秒的時間,來報道這兩首歌引發的轟動,這在后世簡直不可想象。
新聞聯播里稱國內通俗音樂的環境還不成熟,對于通俗音樂歌曲的創作還在摸索階段,稱贊《曾經的你》和《同桌的你》這兩首歌有理想、有情懷,是當下通俗音樂的榜樣和指南針。
華十二看電視的時候都懵了,他就想先趟趟路子,沒想到引起這么大的轟動。
不過他本人受歌曲爆紅的影響非常小,因為他在錄音的時候,和汪主任商量,沒有留下郭小魯的名字,而是用了他自己華十二的本名,當然對外則稱之為藝名。
歌曲爆紅之后,汪主任聯系到他,說包括央臺在內的幾家媒體想要對他進行采訪。
華十二也十分爽快的答應了下來,在汪主任的牽線搭橋下,采訪就在京廣進行。
這年代的采訪自然沒有后世那么稀奇古怪的問題,基本上是圍繞歌手本身,和創作這兩首歌曲時的故事背景。
華十二先說了自己的身份,然后點明已經和港島華星音樂簽約,順勢為即將成立的‘復仇者樂隊’宣傳一波,至于故事背景,他隨便編了兩個故事就糊弄了過去。
歌曲爆紅之后,蘇凌芳和王小莫自然記得這兩首歌,也都聽出那就是他的聲音,在追問出華十二是他的藝名之后,兩人對‘復仇者樂隊’的未來更有信心了,下定決心要抱定他這根粗大腿。
現在蘇凌芳對華十二百依百順,以前的那些野性全都收斂起來,王小莫也不顧自己年齡比郭小魯大,一口一個郭哥、郭爺的叫著,生怕華十二不帶他倆玩。
可這樣華十二也不怎么給他倆好臉,回青島的時候,更是沒有帶上蘇凌芳,獨自一人坐上了返程的火車,讓這妞足足哭了兩個晚上。
回到青島某研究所大院,按照郭小魯的記憶剛進家門,一推門華十二就有些無奈,因為家里也放著他唱的那首《同桌的你》,可見這年頭真不在乎什么版權,隨便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