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八章重大發現
終于把現場勘察完畢。
牛星說:“給你們的高縣長打電話,看她在哪里,我們去見她。”
林曉給白亮打了電話,白亮說高穎在陪著省里的調查組開會。
······
高穎確實在開會,一起參加會議的還有市里的領導。
東陵方面,縣里的主要人物都在,調查組聽取幾個小組的匯報,公安局長李勛匯報現場情況。
衛生局匯報死者救治情況,民政局匯報家屬的安撫情況,信訪局匯報了家屬的訴求。
今天上午,死者家屬已經到了縣政府,哭哭啼啼,要說法,要真相。個別家屬提出來,每一個死者要二百萬的補償費,否者就要去臥軌,要堵公路,要去京城上訪。
公交車的司機叫常有福,也是車主,目前在省城醫院救治,傷情嚴重,能不能撐過去不一定,燒傷是最難醫治的傷情,昨天一天就花去了十多萬,這錢是政府暫時墊付的。讓常有福補償死者是不可能的,他自己的醫療費都解決不了。
調查組的組長是一名副省級干部。看過現場,見到了在縣政府門前上訪的死者家屬。目前情況,要做好善后工作,不處理幾個人,難以平復家屬和群眾的不瞞情緒。更難以給省委交代。
組長和吉昌的市委書記溝通過了,必須對東陵的主要領導采取組織措施。尹二民在京城學習,高穎主持全縣工作,只有處理高穎了。
組長的意見對高穎免職。
市委書記給高穎說話了。尹二民不在縣里,高穎免職了,縣里的工作就癱瘓了。臨時調整干部,去到東陵不可能迅速進入工作狀態。免去高穎的縣長職務可以,但要保留她縣委副書記的職務,讓她以縣委副書記的職務繼續主持全縣的工作。
這樣的處理,對于高穎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,沒有斷送她的仕途。但是政紀免職,對應的至少是黨內嚴重警告,在處分期間,不得提拔重用。處分期為一年半,不是說過了一年半就可以提拔了,黨內嚴重警告過,等于有了污點,受影響的不是一年半,而是一生,像高穎這樣,處分以后,接任縣委書記的可能性幾乎為零,在下一次的干部調整中,能調任市里當一個中等局委的一把就不錯了。
幾個小組匯報以后,組長最后講話。組長很生氣,面色陰沉,先是給東陵主要領導扣了大帽子,政治意識淡漠,宗旨意識不強,服務意識弱化。然后是春運期間措施不力,上下聯動機制不暢,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等等,把東陵縣委縣政府批駁的體無完膚。最后是要壓實責任,嚴肅紀律等。
組長喝了一口水,準備宣布處理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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