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跑的挺快
曲某人本身是獨行客,身上又有長短家伙,被人視為獵物很正常。
也就是胖姐說的那樣,有槍可能死得更快——偷襲者會在第一時間痛下殺手。
按說以曲澗磊的性子,應該很痛恨打悶棍的:我沒招你惹你,就要殺掉我?
然而他心里更清楚,只要廢土的秩序沒有發生變化,這種情況就會永遠持續下去。
每一個幸存者,都可能在某個合適的條件下,變身為盜匪。
這種現象屢禁不絕,不是他一個人能改變的,他也沒有責任去改變。
與其生悶氣,倒不如悄然撤退。
至于對方是誰,他也沒興趣知道,可能的嫌疑人太多了,想太多純粹是自尋煩惱。
不過想跑,也要講個章法,可以肯定的是,對方選擇在此埋伏,對周圍環境肯定很熟。
曲澗磊往日也走過幾次此地,記憶不是很深,但是仔細想一想,還是翻出了回憶。
然后他恍然大悟……怪不得要埋伏在那個小土坡上!
小土坡不是最好的埋伏點,但是跟高處相比,差別也不是很大。
關鍵是那個地方非常利于撤離,被襲擊者想要反殺,就要考慮第二次被埋伏。
另一方面就是曲澗磊所處的位置,進攻不是很方便,也不方便逃跑。
當然,方便和不方便都是相對的,并不絕對。
但是對方能在荒原上找到這樣的位置埋伏,已經很不錯了。
曲澗磊瞬間就想到了三個逃脫方向,不過思索一下,他決定不選擇這三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