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章 朝會之爭(二)
我下午趕到云陽縣的萬馬莊園,才得知民眾聚會是由袁彌勒等人主持,卑職立刻進入萬馬莊園,找到了袁彌勒等人,要求他們立刻停止煽動民眾,但他們不但不聽從,反而將卑職和隨從困在萬馬莊園的大倉庫內。”
“既然認定對方是謀逆造反,李少尹為何還要和他們談判?”張均繼續挖陷阱問道。
“當時并不能認定對方是謀逆造反,我們對彌勒教更是知之甚少。”
“是嗎?那什么時候李少尹才知道對方是謀逆造反?”
這時,韋見素重重咳嗽一聲,打斷了張均的提問,“張相國,你提的問題之前已經在政事堂反復討論,形成了決議,我們都認為這是突發事件,縣衙報告及時,府衙處置果斷,軍隊表現得力,唯一的問題就是縣衙對彌勒教的無視和縱容,所以縣令被免職處理,你認為還有什么必要反復提及官府在這件事上的表現呢?”
天子李隆基也表態道:“張相國,既然政事堂已經做出決議,就不要在這上面糾纏了。”
張均實際上通過李岱來引出李鄴濫殺無辜,然后李岱作為父親和京兆少尹縱容兒子濫殺。
這一點非常陰險,因為如果是最后才知道對方有造反意圖,那么李鄴剛開始的殺戮就是濫殺平民百姓了。
實際上,這也是張均在反復調查后發現的唯一漏洞,李岱是在最后才拿到誓盟書,而在此之前,彌勒教應該被認定為在進行正常的宗教活動,那么就不該殺人。
就算事后拿到證據,可以免除罪責,但殺人的動機不正就是道德問題,哪怕為了救父也一樣會認定為濫殺無辜,從而引來道德上的嚴厲譴責。
漢唐以來,歷朝歷代在道德上的懲罰都非常嚴厲,明確要求官員德行為首,能力為次,一旦認定失德,李岱父子鐵定會被雙雙罷官免職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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