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章 有利分裂
北宋大法官正文卷第五百三十章有利分裂公檢法!
如果真的有參透這三個字,其實也能夠猜透張斐的計劃。
其中玄機就已經寫在里面。
為什么是公檢法,而不是法檢公,原因很簡單,要是沒有“公”,這“檢法”也就無從談起。
如果拿以前的衙差,來為現在的皇庭做事,這結果是可想而知的。
必然是會失敗。
因為整個執法程序可能都是錯誤的,而皇庭審理方式,又非常看重于過程,到時衙差天天成被告人。
這也是為什么,來到河中府后,張斐是盡量將得罪人的事,都攬在自己身上,而警署方面則是選擇更圓滑的應對方式,韋應方要求警署接受衙役,張斐也讓警署不要拒絕,不要去得罪他們。
如果所有人都將目光集中在警署,那整個公檢法都會寸步難行。
警署就如同皇庭的觸手,警署尚未涉及到的地方,皇庭也只是鞭長莫及。
雖然這場官司是極具政治意義的,但是張斐也在利用這場官司,為警署創造更有利的建設環境。
從目前看來,顯然是比較成功的。
此時,無人在乎警署,仿佛皇庭就是整個公檢法的具體化身。
此次判決,顛覆文武對于司法的認知,他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回去,好好研究一下,該如何看待這皇庭。
“你們這簡直就是本末倒置!”
種諤是神情激動的沖著秦忠壽道:“你們要明白一點,我們武將到底是要憑借軍功來獲取榮華富貴的,而不是靠販鹽。
退一步說,若是沒有軍功的話,你可連販鹽的資格都沒有。
皇庭顯然有助于我們立軍功的,這才是最重要的,誰若不滿皇庭,讓他來找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