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斐面無表情地看了眼范理。這場面倒是嚇不到他,畢竟他曾在登州府獄待過好幾個月,這都已經是司空見慣。不過他雙目卻充斥著憤怒。他已經預感到,這是在報復。“三郎來了!三郎來了!”“哎喲!三郎,救我!”“三郎,我們是冤枉的呀!”.....那些茶食、耳筆見張斐來了,仿佛見到救星一般,淚眼汪汪地向張斐求救。砰的一聲響。張斐偏頭看去,只見公堂門前設有一張長桌,長桌后面坐著一個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,膚色略黑,顴骨突起,留著一縷山羊胡,凹陷的雙目顯得更為冷厲。在來的路上,范理就曾告知張斐,這開封知縣名叫王鴻,是一名狠人,愛用刑罰,人人畏懼。古代破桉,給嫌疑人用刑,是被律法所允許的,畢竟古代沒有那么多破桉手段,當掌握一定證據后,就能夠用刑法,迫使嫌疑人招供。至于頻率么,全看主審官的性格。如呂公著、許遵,他們就不太好這一口,但這王鴻就非常愛用。….“傳張三上堂?!?br/>“傳張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