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八十一章 謀反案(終)
那些官員之所以緊張這謀反罪,就是因為謀反必連坐,且牽連甚廣。至于說羅海個人的安危,其實已經沒有多少人在乎,因為稅務司掌握他們資助吳天的確鑿證據,尤其還殺了不少稅警,就是不算謀反罪,多半也是死路一條啊!
但在張斐的提醒下,李國忠突然意識到一個非常大的漏洞,就是公檢法與連坐制存在著一個非常尖銳的矛盾。
公檢法就只看證據的,但是連坐法是看血緣和人際關系的。
公檢法是不可能將雙親、鄰里全部告上皇庭的,因為沒有證據,能夠證明他們都參與其中。
皇庭也不能判決起訴書上不存在的人的罪名。
舊司法制度,由于是官員主審,堂內沒有與之對立的,那鞫讞二司,只是協助,或者說一種分工,鞫司負責調查,然后讞司負責依據事實檢法用條,主審官根據二者陳述,做出判決。
他們有權將很多人囊括進去。
一旦涉及連坐制,必有無辜,但是這種無辜,其實是司法所認可的,在謀反罪上,就是寧殺錯一千,也不放過一人。
但這是公檢法制度所不允許的。
目前連坐法與公檢法的制度是匹配不上的。
如果不會造成大規模牽連,就殺這些人,李國忠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呀!
不過李國忠暫時沒有聲張,這得留給后手,如果在審的過程中提出來,可能皇庭和檢察院會做出控訴調整。
這得等到判了之后,再打后手。
不過這一點,很多人都還未意識到,包括王安石、司馬光他們。
不過王安石是絕對支持重判的,因為京東東路的混亂,也有他們一部分功勞,他們也能用同樣的招數,來對付他的新政,公檢法等于是在為他掃清道路,他當然愿意樂享其成。
可是司馬光、文彥博等人則對此深感憂慮。
在庭審結束后,司馬光、文彥博等人去到皇城邊上的一個小花園歇息,畢竟這些天的天氣非常不錯,他們也不喜歡待在屋里。
呂公著道:“從今日的審理來看,檢察院勝訴,已經是難以逆轉。但是,這回張三好像是真不打算手下留情,這倒是不像似他的作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