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五章 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
“宣傳?”
司馬光是一臉困惑地看著張斐。
張斐點點頭,“司馬大學士可以通過一系列的宣傳,讓大家意識這個問題,將會損害到許多人的利益,得不償失,以及這回朝廷是下了決心,如果不照辦,那后果可能會非常嚴重的。”
司馬光不以為意地擺擺手:“這就不用你勞心了,我是想問你法律上的問題,朝廷若修改律例,之前那些還未到期的佃租契,到底應該怎么處置?”
這宣傳誰不會,犯得著專門找你張大耳筆嗎?他找張斐,自然是商量立法的問題。
唉...看來我的爭訟能力,掩蓋了我許多優點啊!張斐沉吟少許道:“只要這修法,是已經通過朝廷決議,那我堅持是今年更改,不講任何條件。”
司馬光道:“那地主可否以此為由,與佃戶解除契約?”
張斐道:“不僅僅是地主,佃戶也可以,否則的話,事情會變得非常復雜,地主甚至都可以修改契約,不給佃戶酬勞。朝廷只能是依法行事,是不能過多干預其中,如果朝廷幫助他們談價,或者強制規定,那只會適得其反,也沒有人會愿意接受的。”
宋朝的佃農,其實跟雇農差不太多,是屬于商業行為,商業追求的就還是自由。
當然,是要在法律范圍之內,而且現在談什么最低工資保障,那也真的是做不到。
朝廷只能將律法變得更公正,而不是像以前一樣,完全偏向地主,最終還是得靠他們自己去洽談。
不可否認的是,在公平的基礎上,地主是更占優勢的,因為他們擁有生產資料。
這是現實。
司馬光就道:“如果朝廷不干預的話,他們聯合起來,全部舍棄佃戶,亦或者,更換一批佃戶,如果這種事是集中發生,這又會給地方官府帶來許多的麻煩。”
京城是看得住,但是出了京城就會變得很麻煩。
張斐道:“這沒有辦法,只能硬挺過去,因為單就立法而言,越考慮的多,越繁瑣,反而漏洞會越多,令朝廷顧此失彼。朝廷另立新法,那么他們解除舊的佃租契,這是屬于合法行為,朝廷不能阻止他們追求合法。”
之前人家的佃租契都是合法行為,朝廷修改這條法律,人家考慮到自身利益,當然可以不招佃戶,我認為不劃算,我自己耕種,只要按畝納稅就行,這當然是可以的。
司馬光沉眉不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