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四十六章 稅戰(zhàn)(二十)
張斐好幾回打官司,都是依靠細節(jié)取勝。
許遵也曾多番叮囑他們,細節(jié)細節(jié)還是細節(jié)。
而蘇轍他們也以為自己已經(jīng)做到足夠細致,再怎么這證據(jù)也不可能出問題,但...但到底還是沒有人家張斐細。
這份看似鐵證的證據(jù)卻存有巨大的爭議。
更有趣的是,這二者用的手段都是如出一轍,官府將民田視為荒地,根據(jù)律法沒收官府,而趙文政將官府的牧場視為荒地,然后根據(jù)律法規(guī)定,派人去“開墾”,最后據(jù)為己有。
根據(jù)張斐所提供的證據(jù),目前這片土地到底是荒地,是官田,還是民田,都無法確定,那檢察院憑什么去告人家侵占官田。
再加上檢察院本就是國家機構(gòu),且又代表著官府,而他們手中的賬目又是官府提供的,如果明知官府提供的賬目是有問題,還要判的話,這后果是非常嚴重的,到時完全沒有法律可言。
當張斐和蘇轍回到座位上時,在坐的人從蘇轍的臉上已經(jīng)得到答桉。
這罪名估計是很難判得下來。
但蘇轍也沒有氣餒,因為還有一條罪名,那就是販賣私鹽。
這個罪名一旦判下來,是可以判得非常重,甚至可以處以死刑,雖然死刑不適用于宗師,但只要成功,有無前兩條罪名都不重要。
逃不過這條罪名,那之前你辯駁的再漂亮,也是無濟于事的。
都是死路一條。
反觀張斐這邊,那許止倩整理著文桉,但神情不但沒有變的輕松,反而變得更加凝重,仿佛他們處于下風一般。
將整理好的文桉放到張斐面前時,許止倩還是忍不住問道:“你那招真的能行嗎?”
張斐笑道:“如果我有十分把握拿下這條罪名的話,那我就得收趙知事三萬貫,而不是兩萬貫。”
稍作修整后,蘇轍便要求傳王洪進上堂。
等到王洪進坐在被告席上,蘇轍問道:“王洪進,根據(jù)我們所查,你在去年曾販賣三千余斗私鹽到許州,不知你可認罪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