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業法
王安石想不想裁官?
他當然想啊!
只是不敢。
在這一點,他跟司馬光其實想的一樣,就是根本做不到。
他的新政其實就是因此而變得扭曲,因為他不敢觸碰這些,導致無法節流,那就只能加倍開源。
但是在不節流的情況下,就直接開源,那絕對是負重前行。
難度是要翻倍的。
河中府的成功,其實就是基于節流,而非是基于開源,他們是先裁軍,然后開始一系列的改革變法。
故此非常輕松。
負擔少了,活動空間就變大了,就不會束手束腳。
故此,王安石心里并不否定這債務重組,但是他不愿意去做這惡人,可是根據制度而言,他又要負責債務重組,公檢法可沒有這個權力。
故此他讓呂惠卿寫信給王居卿,竭盡全力為官員們著想,反正竭盡全力,這財政也得不到改善,但這能讓范純仁他們去做這惡人。
過程也如他們預計的一般,范純仁他們不肯妥協,之前他們就嚷嚷著要裁官。
這也是范純仁他們的一貫主張,要改善國家的弊政,必須節流,什么開源,就是變著法斂財。
王居卿回去之后,便與告知那些官員,我們已經盡力而為,可檢察院不但不愿意調解,反而是要往死里告。
然而,以青州財政目前的狀況,如果公檢法不給機會,那是不可賠得起。
更別說那秋稅都還沒有收上來。
簡單來說,檢察院要不網開一面,財政負擔不起,那必定是要開啟債務重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