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八章 失而復得
張斐雖然不是那種容易得意忘形的人,但也不是那種小心謹慎,低調的人,遇到喜事,那就應該慶祝,沒有什么可擔心的。
對反要報復,你慶祝與否,他們都會報復。
今日他終于成功復仇,也為了汴京律師事務所的耳筆們,討回了公道,也出了一口惡氣。
這當然得大肆慶祝,他也確實非常開心,當晚他與曹棟棟、馬小義、馮南希等人是喝道快要天明之時才作罷。
這些天他也很累,也需要放縱一下,只可惜最后是李四搶著獻殷勤,將他扶到房間里面去的,而不是高文茵,連個亂性的機會都不給他。
第二天起來,他就好好批評了一番李四。
鞍前馬后你管著,睡覺這事,你是有多遠就躲多遠。
對于王鴻而言,這幾乎是他一生中最難忘的一個夜晚。
他一直夢想著從開封縣衙搬到開封府。
如今他終于如愿以償,只不過中間出現一點點偏差,雖然他也沒有直接住進牢房,但是他的住房門上多了一把鎖。
至于他會不會住進牢房,這個就得看審刑院最終量刑。
畢竟他是赤縣知縣,肯定是要上報的。
而故出人罪在宋朝是必須要從重處罰的,但那是因為這個罪一般都是伴隨著貪污受賄,而宋朝對于貪污腐敗行為,懲罰是非常非常嚴厲的,官員貪污罪,是北宋是不予赦免的,普通的大赦,這些貪污罪犯都不在其列。
而且這罪名又涉及到法官,宋朝又極為重視司法。
這兩個因素加在一起,這個罪能輕判嗎?
但是,王鴻不是屬于傳統的貪污,他是屬于變相貪污,而且還是張斐給打出來的,要是沒有這場官司,哪怕你是知道得,你也不能說他有罪。
這里面是操作的空間的。
朝中還是有不少官員,希望能夠幫助王鴻減刑到最低,開封縣是肯定待不了,這可是京畿之地,最好是派到外面去當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