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五十三章 違法!統統違法!
一直以來,張斐都在想盡辦法,推進公檢法的建設。
而其中最難的就是政法分離。
建幾個檢察院、皇庭,以及普及訴訟制度,這其實都不是最難的,訴訟以前也有,只不過是徹底放開。
關鍵就在于能否做到政法分離。
如果是政法不分的話,又鑒于這封建階級制度,那其實意義不大。
之所以說,一直都在追求,就是因為之前尚未做到。
之前皇庭那些公正的審判,看似政法分離,但其實只是張斐利用兩派的斗爭,打造出一個勢力均衡的擂臺,再加上王安石、司馬光也都是那種坦蕩蕩的君子,他們都真心認為自己是對的。
那么公正的審判,就變得至關重要。
但所謂的公正,也只是政治斗爭下的產物,而并非是司法在獨立運作。
事實上,朝中的那些大員,也都在極力干預公檢法的運作。
很多判決,很多立法,都會在朝廷引發議論博弈,只不過往往勝利的一方,是支持公檢法判決的。
張斐在河中府的時候,判決前,也都是先跟元絳商量好。
而在去年改制,終于確定政法從制度上的徹底分離,最標志性的政策,就是取消審刑院、大理寺,設最高皇庭,最高檢察院。
以前公檢法算在審刑院、大理寺下面的,然而,審刑院和大理寺的長官,基本的是政事堂的參知政事。
怎么也不能說是政法分離。
得虧司馬光這人比較軸,也不太愛干預,要是換個人上來,那絕對是另外一個結果。
但是光制度上調整,還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政法分離。
得將這人也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