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八章 引例破律
相對于例,這赦令就有很大得局限性,因為必須是皇帝親自批示的,一年也沒幾條。
張斐點點頭道:“恩公言之有理,可凡事都有利弊,法亦是如此,我認為當今我朝局勢,若能引例破律,是利遠大于弊啊!”
許遵問道:“此話怎講?”
張斐道:“引例破律的最大好處,就是能夠令律法充滿活力,保持與時俱進。恩公可有想過,為何盜印會在我朝成為問題,而不是在唐朝,或者漢朝。”
許止倩道:“這也許是因為我朝印刷術得到極大的提升。”
“自信一點,把也許去掉。”
張斐又道:“隨著技術的提升,交通的便利,商品的活躍,將會引出大量新的問題,朝廷是很難短時日內,制定出大量的律文來處理這些新問題,如果這個時候,能引例破律,便于國家的治理和發展。”
許遵問道:“你說得雖有道理,但如何杜絕其弊端呢?”
張斐道:“我也研究過漢朝的決事比,其主要原因有二,其一,當時漢朝朝綱敗壞,在這個前提下,不管是否引例破律,法紀都會敗壞的。
其二,就是到后來的“比”太多。@精華\/書閣*我們可以吸取教訓,慎重制例,比如說,任何一條例文,都需要經大理寺、刑部、審刑院,甚至于官家,一一審查之后,才決定是否頒布,并且可以每隔幾年進行一次修訂。”
許遵皺眉道:“就算如此,也不一定能夠完全規避其弊啊。”
張斐道:“如果再配上司馬大學士的司法改革呢?”
許止倩美目一睜,“你不會是早就打算好的吧?”
司法改革的主要建議,不就是張斐提的嗎?那她是不是早就考慮好的呢?
許遵也疑惑地看著他。
張斐倒也沒有否認,“我是有這方面的考慮,恰好又遇到此桉,故認為何不順勢而為。”
話說至此,他稍稍一頓,道:“另外,可不只有司法改革,那王大學士變法已經是呼之欲出,到時可能又會引發諸多新得問題,若能引例破律,反而能夠令我朝法制有足夠的韌性,去處理新法所帶來的一些問。(本章未完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