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公室里。電腦轟隆隆,桌面亂糟糟。王鐘積極的找著案子,結果實際效率并不高。主要是因為案件并不通過足跡來分類。作為證據的一種,足跡還是相對比較好用的。想象一個案件中,有一個腳印,與犯罪嫌疑人腳上的花紋一致,磨損一致,那就能夠佐證犯罪嫌疑人曾經出現在犯罪現場。但是,足跡用來做線索,現案還行,積案就稍微有點不夠用了。因為不像是DNA和指紋有相對應的數據庫,足跡是沒有數據庫的。就現階段而言,警方的數據庫里,只有現場勘查到的足跡。基本只能一個案子一個案子的用。江遠看著王鐘的操作,一會兒就耐不住性子了,道:“要不然這樣,把足跡的圖片單獨的放出來,我看剛才好像可以?”“是只看足跡的圖片的意思?直接看圖庫嗎”王鐘不是很明白。江遠點頭:“對,就只放足跡的圖片。”“這……不看案子,能行嗎?”“我先找一個喜歡的足跡,然后再看案子。”江遠道.“好吧。”王鐘也不懂江遠喜歡什么樣的足跡,就找到足跡的圖庫,一張張的翻。江遠站在跟前,看著圖片里的足跡,腦海中不斷的涌現出信息來。身高!體重!年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