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紙鋪在雷震胸口,盧大海獰笑著舉起鐵錘。這是那個年代最常用的刑訊逼供手段,據說是跟港片學的,實際上本土的更多。比如用手銬吊在墻角,讓手腕被磨得看到骨頭;用電警棍對著手指電,燒得人無法忍受;用鐵鏈拴住雙腳跟肩部,腰上都用繩子捆吊起來……進來的人基本上都嘗過滋味,很少有人能撐住。“哐!”審訊室門被推開。“住手!”“盧大海,你想干嘛?”分局副局長孫解放走進來,對著盧大海就是一頓罵。“狗日的,還敢刑訊逼供了,我看你是不想干了!”“還不快把人放開,市局來提人了!”盧大海趕緊放下錘子,慌忙解釋。“我就是嚇唬嚇唬他,哪兒敢刑訊逼供呀……”“嚇唬也不行。”孫解放厲聲道:“鑒于你的違規行為,扣罰三個月獎金?!?br/>板子高高舉起,輕輕落下。來提人的市局干警心知肚明,雷震自然也是心知肚明,但沒想到會是市局直接派人來。老趙高明呀!雷震眼睛一亮,忍不住伸出大拇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