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法,家長統治本家或家族的法度。先有家法再有族規,其后才是法律。在封建社會,家法族規甚至凌駕在法律之上,不能說它不好,也不能說它好。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。這是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約,用來約束本家族成員,哪怕時到至今,全國各地的族譜都有族規、譜禁、宗規、祠規、家范、族約、族訓、家訓等條款。孩子起名大多都按輩分排序,這是幾千年來不斷層的文化影響力。哪怕時到至今,城市化普及,依舊很重視。混的越好,越重視;混的越差,越不重視。這種反差也從側面反映出族群的力量,倘若在混亂時期,同姓、同根、同源,就能提供保護。其本質還是動物的群體本能,為了安全。嶺南王家族的規矩更多,趙智清當天回去就接受了家法。五十多歲的人了,跪在祠堂里,后背被荊條抽的皮開肉綻,差點就昏死在里面。但趙智清不敢昏,只能咬牙撐著。直到晚飯的時候,才被人攙著來到宴會廳。看到他的慘狀,雷震忍不住我靠了一聲,難以想象執掌趙家的老大,竟然被打的這么慘。“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,你可知錯?”老爺子聲如洪鐘,盯著大兒子的眼神銳利。“父親,兒子知錯。”趙智清跪在地上,惶恐認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