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抬腿朝她跑過去,說:“還是我來背你吧。”小驚語秀美的小臉一繃道:“你又不是我的家人,我媽媽不讓外人背我。”元慎之老傷心了!他拿她當妹妹。她卻拿他當外人。元慎之很認真地說:“男女有別,你長大了,小叔叔也長大了,你不能再拉他的手,讓他背。”小驚語覺得他好啰嗦。小叔叔是和爸爸差不多的角色,拉一下手,背一下怎么了?她對元崢說:“小叔叔,咱們走。”元崢背著她去了換衣服的房間。他則去另一間房換伴郎服。黑色的定制西裝,白襯衫,成年人的款式,穿在他身上,有點違和,但是架不住他長相英俊,身上又有一種十八歲少年沒有的淡然和與生俱來的貴氣。同為伴郎的沈哲瞥他一眼。他個頭已經竄得和他差不多高。長相比他稍微遜色,但也是標準的大帥哥。他討厭他身上那種什么都不在乎的松弛感。一行人和靳睿一起上車,前去林夕母親林玥在加州買的房子。林玥豪擲千金在加州買房,就為了林夕出嫁這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