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六五 請先生赴死證道
瀛州島時,南奕曾與孫九執與宋忠基于《志士仁人》暢聊過一陣,既是在談心,也是在收心,讓孫九執與宋忠,盡可能與南奕本身觀念,能取得共識,求同存異。
閑聊中,南奕將負責提供人口紅利的底層民眾,稱之為藿食者;將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者,稱之為肉食者,可以以藿食者為食。
在擁有超凡之力、弱肉強食的修行界,肉食者食肉,具備天然的正義性。
南奕既不認為前世天夏的赤色之火,可以無縫銜接到此世;也并不認為在此世有因地制宜點燃赤色之火的必要。
恰恰相反,南奕一直以來,是怕宋忠被他所寫的《志士仁人》,也就是所謂“俠之大者為國為民”的武俠精神給帶歪,心思拐到赤色之火上,妄圖以赤色之火樹立道心。
在南奕看來,肉食者食肉,無可厚非。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,肉食者既以藿食者為食,便該盡職盡責,為藿食者提供一定的便利乃至庇護。
如此,方是雙方維系合作共生之局面,即藿食者以身為肉供奉肉食者之前提。
所謂“俠之大者為國為民”,為的當是藿食者所代表的族群,而非肉食者在名義上組建的“國家”。
如果肉食者只顧食肉壓榨,不僅不為藿食者提供便利,還反過來想方設法地加劇位階固化,全無同胞情誼,視藿食者為牛羊豬狗,那么與其說雙方是藿食者、肉食者之分,不如說雙方已是兩個不同族群。
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,面對此等肉食者,拔劍斬之,即是大義。
換言之,南奕眼中的行俠仗義,實是出于生而為人的共情感,路見不平,生出不忿之意,遂以族群之大義,劍斬不義,求取念頭通達。
在此基礎上,他甚至可以無視肉食者編織的“王法”,以武犯禁,自然談不上正義。
至于以武犯禁后該如何善后,南奕卻是懶得考慮。他堅定認為,行俠仗義,只需救人一時,再授之以武種,傳其真氣武道,而不必想著救人一世。
簡單說,他人若無自強自救之心,南奕也不會秉持圣母之心去做保姆。
但如果宋忠心思拐到了“正義”上,追求起公平公正的赤色之火,試圖為藿食者做保姆。南奕不敢說他做法不對,卻知這條道路坎坷至極,且對修行成仙沒什么助益。
所以,自打發現宋忠隱約有點赤色傾向后,南奕偶爾會與其聊上幾句,關注其思想觀念。
而相較宋忠,孫九執卻是不存在什么婦人之仁、圣母之心。
他只是因童年經歷,對肉食者天然不喜,各種看不慣,卻說不出為何看不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