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上的主意,同樣要經過三省共議!那么皇上的存在……似乎象征意義更大于實際的意義!連皇上都沒有了那無上權力,下面的各級大臣還能有什么話說?他們的權利當然也同樣會受到律法之約束!如此一來,所有的權利都置于了律法的框架之內。所有人行事,都不能去逾越了律法條款的規矩!所以,李辰安不登基為帝,他愿意去接回那個皇長子來當皇帝……這小子原來打的是這么個主意——這些政策是李辰安制定,在皇長子尚未回來登基之前便已經確立。那位皇長子想要坐在皇位上,恐怕也就只能接受。那誰當皇帝便不再重要。重要的是這律法能夠立起來,能夠讓世人皆知,能夠真正的執行下去!這,才是李辰安說了這么多,解釋了這么多的根本!李辰安說,是人就會犯錯。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希望萬萬不可寄托于一人之上!否則,只會帶來無窮的災禍!此言大善!歷朝歷代開國出明君,于是百姓的日子就好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