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二章 繼續CPU趙禎
“顏面這東西從來都不重要,只有國家強盛,得天下百姓之心,才能夠真正讓大宋擁有顏面,正如漢武帝晚年昏聵,也曾經發過罪己詔,這耽誤后世人對他雄才大略的評價嗎?”
趙駿說話再次毫不客氣,這次事情其實趙禎已經很給力了,頂住了很大的壓力,而且他能夠抓人,也是趙禎給的權柄。
但趙駿還是得繼續cpu他。
因為實在不放心。
歷史上這貨真的是個包庇貪官的好手。
至和年間,潭州發生了一起地方官員沒收商人珍珠,并擅自賤賣的**案。
元年初,廣州商人戢舜中攜帶珍珠五斤,前往北方地區販賣。途徑潭州時,不幸暴病身亡。其攜帶的珍珠被當地官府發現后,因這些珍珠的稅票不知所蹤,官員便以偷稅漏稅為由,將珍珠予以沒收。
隨后,時任潭州知州任顓、湖南轉運判官李章等官員,擅自將價值三千余貫的珍珠,作價四百余貫賤賣,并由他們自己買下。
不久,商人戢舜中的兒子戢子喬來潭州尋父。得知父親已病逝,所帶珍珠被當地官員賤賣,戢子喬十分氣憤,于是將此事上告朝廷。朝廷命湖南提刑司派人調查此案。
可負責辦理此案的官員經過一番調查后,深感棘手。
因為涉案官員中有些人背景深厚,如湖南轉運判官李章,是當朝宰相陳執中的女婿,另一名涉案官員藍惟永,則是朝廷內都知之子。
所以湖南提刑司的辦案官員希望將此事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后來此事被一位正直的御史所知,于是上書彈劾。在他的堅持下,趙禎被迫讓當時的三司使王拱辰督辦此案。
沒想到王拱辰到了湖南之后,不僅不徹查此案,反而將從涉案官員手中收繳的珍珠,交給內供奉廖浩然,送入宮中留用。
由于作為關鍵證物的珍珠缺失,無法核定珍珠的價值,也就無法給涉案官員定罪。這樣一來,案子只能不了了之。
因此,至和二年五月十二日,那位正直的御史又寫了一個《奏狀乞取問王拱辰進納贓珠》的奏折,彈劾三司使王拱辰罔顧事實,徇私枉法。
其實,此案案情并不復雜,關鍵是涉案官員朝中有人,導致遲遲不能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