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八章 名滿天下,回到家鄉
第199章名滿天下,回到家鄉
宋景四年八月,這場耗時接近半年的貪腐大案,總算是落下帷幕。
八月底,涉案的官員、商人,被殺了八十多人,有五百多人被判流放,還有一千多罪責較輕的相關人員被問責,處以其它如坐牢、笞打、杖臀、罷職等刑罰。
同年九月,大理寺、御史臺以及審刑院把當時涉案,事后調到外地的其余犯官,包括原淮南路轉運使、發運使、判官等等一眾官員捉拿歸案。
按照以往經歷,只是罷黜他們的官職,甚至都沒有流放。
但政制院很快下達了指導意見,讓三司判處主要涉案官員死刑,其余從犯才能夠從輕處理。
大理寺卿錢正威、審刑院同知張揆、御史中丞范諷不服,要求政制院給出解釋。
畢竟以前趙駿殺人,一來是他殺的都是品級沒那么高的官員,二來則是趙禎給了皇城司自行處置的權力。
雖然百官們紛紛上書反對,不斷彈劾,但那次官家的決心很大,他們拿趙駿沒什么辦法。
可現在趙駿人都不在汴梁了,憑什么還要求他們按照趙駿的意思來辦事?
沒想到政制院那邊只給了一個解釋,就是“依法辦事!”
這讓三人一時無言以對。
因為《宋刑統》當中其實也沒有任何一條“刑不上大夫”。
甚至在北宋初年,由于五代十國剛剛平定,必須用重典恢復社會秩序,因此剛剛制定刑法的時候,趙匡胤還是以嚴格為主。
據《宋史》記載,宋太祖趙匡胤在位的十七年之內,處死的大小官員約有4000余人,趙光義也殺了不少。
只不過到了宋仁宗趙禎時期,經過士大夫們的不斷忽悠,總算是把趙禎父子給忽悠瘸了。
所以如果說“依法辦事”的話,他們還真沒什么理由反駁。
只是寬待士大夫都是潛規則慣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