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桑塔納里的旁觀者
哪怕是此時僅僅想將肖裕軍送入獄中,絕非簡單從顧培軍手里拿到舉報材料就夠的。
顧培軍手里的舉報材料,主要是顧培軍過去近一年來,利用業(yè)余時間暗中調(diào)查所得。
顧培軍目前是了解到肖裕軍幾處實控產(chǎn)業(yè)與南亭湖果汁廠之間存在或明或暗的利益輸送與關聯(lián),但受到種種限制,多為道聽途說與猜測,還缺乏更為有力的直接證據(jù)。
這也是前世在他被誣告陷害之后,顧培軍公開站出來舉報,并沒能將肖裕軍扳倒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當然,直接的證明也有,就是南亭湖果汁廠各種原材料、生產(chǎn)線以及果飲產(chǎn)品的采購銷售進出庫記錄以及錢款出入賬簿,以及蕭良過去三個月對南亭湖果汁廠做的財務審計材料。
這些材料與顧培軍的舉報材料結(jié)合到一起,是能更有力的指控肖裕軍侵占、挪用南亭村的集體資產(chǎn)。
可惜的是,他們現(xiàn)在不僅很難再接觸到南亭湖果汁廠的各種原始臺賬記錄,就連他過去三個月對南亭湖果汁廠的財務審計資料,此時也必然已經(jīng)落入肖裕軍手里了。
蕭良既然決定將顧雄、顧培軍父子“拖”進來助一臂之力,這時候就不會說什么喪氣話,就算不提省第十四干休所的存在,也要給他們更多的信心,平靜的說道:
“前天夜里是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袁文海帶人到云社,將我押往縣公安局途中發(fā)生車禍;當時鎮(zhèn)派出所的陳申、杜江也在車上。發(fā)生車禍時,杜江被甩出車外,但袁隊長、陳申以及另一名押送警察都被困在著火的警車里,我是將他們救出來后,才逃離車禍現(xiàn)場的。我第一時間給家里打電話時,隋警官正好在我家里。我在電話里騙隋警官說我在云社,等她過來就投案自首!隋警官沒有氣憤我說謊耍她,反而著手調(diào)查案子的疑點,我很意外,說明隋警官是很正直的一個人。不過,我真要拿材料去找隋警官,隋警官肯定要先將我抓起來,然后將我跟材料都先帶回縣公安局。在那個之后,縣公安局到底還會不會讓隋警官繼續(xù)負責我的案子,就不好說了……”
“是你救了袁隊長、陳所長他們?”顧培軍意外的看著蕭良,又恨恨的罵道,“GR的范春江,到底跟肖裕軍做什么勾當,竟然這么咬你一口?”
“……”
蕭良攤攤手,表示范春江既然在這事上如此鐵心幫肖裕軍抓捕他,他們背后有多深的勾結(jié),還需要多問嗎?
這注定了顧雄、顧培軍絕不能輕易在這事上退縮。
不然的話,在云社也將沒有他們的立足之地。
顧雄之前有多畏懼肖裕軍,就應該知道真相一旦揭露,肖裕軍打擊報復他們會有多不擇手段。
蕭良跟顧培軍說道:“顧支書,那份舉報材料你這邊有沒有多余的復印件?要是沒有,就多復印幾份——我們先等兩天看看形勢,要是最后實在沒有辦法,我就拿舉報材料去找隋警官。”
蕭良又看向眉頭越發(fā)緊蹙的顧雄,問道:“顧站長,你覺得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