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和狽
活了幾百年,曲歡還是第一次幫人揉腳。他之前總是一個人,難得與人同行。
覺得秦肖肖的足漂亮,他沒有忸怩害羞等情緒,第一想法是折下來,存放好。
不然有一天不好看了,多可惜。
曲歡鮮少覺得一個人好看,他只會覺得那人身上的某個部位好看。曲歡喜歡收藏他覺得美的東西,但他沒有耐心也沒有時間去料理一個人,所以他會取下那個他覺得美的部位。
他砍過繡娘的手,取過戲子的眼珠,剝過美人的面皮,潛入牢房去剔過犯人被刺穿的琵琶骨。他時常上一秒唇角含笑、真心實意地當面夸贊,下一秒毫不留情地動刀,不顧那人的死活。
曲歡的這一趣味到現在都沒變。他仔細端詳著掌中的足,腳趾圓潤泛紅,足背蒼白細軟,就連紅色的腫大腳包、青青紫紫的淺色血管,都很漂亮。
真的想折。
曲歡無法想象曾經的自己會想折姐姐的腳,畢竟姐姐再怎么樣,也是他的長輩。可是現在,曲歡覺得姐姐和其他人也沒什么不同。
……可惜現在還不能折。
解鈴還須系鈴人,他的神魂傷這么嚴重,就算找不到根治之法,也一定得從秦肖肖身上找到緩解之法。
半晌,他忍耐地站起來,問:“姐姐餓了么?我去給姐姐找些吃的。”
他怕自己忍不住動手,遂請辭離開。
秦肖肖:“等等,我們一起……嘶——”她試著站起來,發現疼得走不了。
曲歡對自己滿身傷不覺如何,但對秦肖肖的腫大腳包竟覺頗為嚴重:“姐姐還是先休息吧,我去去就回。”
秦肖肖見弟弟這么懂事,心中過意不去,想她這是在萬惡地招童工,卻又無能為力,只得在身上搜羅一陣,僅找出把匕首。
她沒想那么多,反手把匕首遞給曲歡:“你拿著這個防身。”
曲歡低頭看著匕首,半天沒接。
氣氛有一瞬凝滯,沉默中,秦肖肖猛然間想起上一世她就是用這把刀刺入曲歡心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