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喜稍微一動,就側頭看到了墻上破舊的掛歷,上面赫然印刷著1976年! 她驚得直接坐起身! 原本蓋在身上的棉被直接滑落,露出滿是斑駁痕跡的身子。 如今正是1976年,也就是上輩子樂鳴二十歲下鄉當知青的時候。 桃喜是個孤兒,從小就生活在清河村。 作為村里出了名的傻子,桃喜又黑又瘦,丑得小孩子都追著罵。 沒有人管教,桃喜也不知道如何講衛生,好好的姑娘成天花著個臉,穿著臟兮兮的衣服惹人嫌棄。 因為家里只有她一個人,房子大多數都空著,村長便征用了三間桃喜的屋子給知青們住。 知青們有男有女,全都是大城市里見過世面的。 他們有人嫌棄桃喜又臟又丑,還嫌棄桃喜的房子破破爛爛。 于是成天的欺負桃喜,將她當成了使喚丫頭一般。 每天指使桃喜做臟活累活,而且稍有不慎就非打即罵。 鳩占鵲巢,欺人太甚! 還說什么自己是新時代的進步青年! 上輩子桃喜因為是個孤兒,被誰欺負了都不敢吭聲,因此被人當成了傻子。 苦了一輩子,死了一遭,她算是明白了。 你退一步,對方就敢再進一步,甚至踩死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