'孫潔被抓到公安所的時候,滿頭凌亂,衣服扣子都沒扣正。 “我對象可是副縣長的兒子顧風,你們敢抓我?” “你們這些人,最好是放了我!” “不然吃不了兜著走!” 人都被抓來了,孫潔還在囂張。 “老實點!別說副縣長兒子的女朋友了,就是副縣長犯罪也要坐牢!” 公安所的人是在顧風家里抓到孫潔的。 雖然沒有捉奸在床,可孫潔未婚就住進男方家,還打著對方的旗號耀武揚威。 這讓公安所的人瞧不起。 于是對待孫潔的態度,絲毫沒有因為她的恐嚇有所改變。 經過一天的審問,公安所認定孫家人偷東西,搶劫,還有賣人。 孫家人不僅偷搶過桃喜的東西,還有其他村民的東西。 至于上門搶人的王強,還要被追究其打死老婆的事。 王強的三個兄弟,也是從犯,也被一并關起來。 當然,這只是公安所給的初步定論,最后定罪還要有過程。 公安所的人說了,等到孫家人正式被定罪的時候,他們偷走和搶走的贓物都會退還。 若是東西被損壞,桃喜不要東西,就讓孫家人換成同等的金額的錢賠她。 孫家要是錢不夠,就用他們的房和地來抵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