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普通藝人來說,這就已經是不少錢了! 沒有幾個人賠的起的! 而且熱芭簽的這個三級合約,就是公司里最坑的合約了。 除了解約賠償高,藝人的分成也是最低的! 分成就是賺到的錢,和公司的分配比例。 一般對很多都是五五分! 或者藝人再多一點! 但是三級合約分成是二八分! 你這個戲賺了一千萬,要分800萬給公司,自己只有兩百萬! 再扣點稅,到手只有100多萬! 這還不算最黑的,最黑的是,你要是解約賠償的話,就不是按這100多萬來算,而是按原價1000萬來算的! 相當于,你要是不解約,能掙100多萬! 但你要是解約的話,就要賠1個億! 這誰能賠得起? 沈星也終于明白了,自己每次問熱芭他簽的是什么合約時,她支支吾吾的不肯回答。 而且被公司這么欺負,還不敢離開! 原來就是被這份合約給控制住了! 沈星也沒法怪熱芭不機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