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九章 架橋取寶
這位小仙姑不會做飯,吃起來一個頂三個,而且她也不洗衣服,穿臟的衣服就隨意扔在床邊,有時候還會扔到診室的沙發上,內衣褲也毫不避諱。
我不得不又給包玉芹加了點錢,讓她給陸塵音洗衣服。
包玉芹自然是樂不得地同意了,哪怕不給錢她也愿意干。
春節后的日子就如此淡淡過去,不知不覺間出了正月,過了二月二,公家終于從過年狀態舒緩過來,結束了每天九三點且不怎么處理事情的懶散狀態。
于是第一個好消息很快傳來。
道正成功拿下了木磨山景區宗教場所的承包權。
承包期三十年,每年向區里定額繳納承包費,不與經營狀況掛鉤。
這個條件絕對優厚。
因為承包費用只比法林寺的費用高出一點點。
而這個打包的承包合同本身是包括法林寺在內的。
也就是說,道正只靠著法林寺這個成熟的基本盤就能把承包費交上,其他寺觀廟宮就跟白送的一樣。
這簡直就是在給道正送錢一樣。
道正親自跑來大河村向我報喜,又拿出自己做的計劃書來,打算給我詳細講解他準備怎么在木磨山大展拳腳。
我制止了他把那厚厚一本計劃書都念給我聽的想法,明確告訴他,怎么經營拿到手的承包權是他的事情,我不會干涉過問,也不會分他掙來的錢,但他需要給我做的就是兩件事情。
第一件事,把該給邵衛江那份務必給到位,從今往后三十年,這木磨山景區宗教場所,就是邵大公子的私房錢袋子,短了誰的,都不能短了他的。
第二件事,以整體翻修改建各寺廟觀宮的名義,用這三十年承包權做抵押去銀行貸款,貸出來的錢我要拿走七成。
這第二件事,其實完全就是不講道理,等于是從道正這邊強行割肉,甚至有可能導致他的承包經營出現無法填補的大窟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