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章 爭奪房產證
也是啊,如果還是用著房屋做抵押貸款,到時候還得劉陽來還這筆錢。
前邊已經貸款了350萬,如果再貸款250萬,這就是600萬了,光利息就要還300萬,雖然劉洋和她算了一筆賬,借給金老板,每年利息翻倍,可是龍哥這邊是按照分期還款的,壓力好大。
柳如煙想到這些,認為龍哥說得有道理。
就對劉洋說:“劉洋,龍哥說得有道理,我們再貸款250萬,負擔實在太重了,你要是把這處房子賣了,轉手就是210萬,以后不用還這筆賬,就輕松到了。”
柳如煙慫恿劉洋。
劉洋撓頭想了想。
“可是,這房子在老爸劉培君的名下,雖然我有媽媽一半房產的遺贈,我不能全部做主呀。”
想到這個房子是父母一手置辦的,母親臨終前讓父親添上了劉洋的名字。
說明劉洋有這房產一半的繼承權。
龍哥看到柳如煙的話對劉洋產生了影響,就趁熱打鐵地說:“劉先生,你要想賣的話,你父親這個暑名的問題,我們來解決。”
“如果這樣操作,不經過我父親的同意,不違法吧?”
劉洋還是有所疑慮。
為了打消劉洋的顧慮,龍哥說:“我們做好材料后,請律師公證,這不就沒問題了嗎?”
經律師公證過的合同是有法律效率的。
這點劉洋在大學里學過經濟法和合同法,他知道這點。
“可是...”
“劉洋,你到底愛不愛我,你要讓我和你一塊再還這250萬貸款嗎?那我跟你在一起就要吃苦受累,擔驚受怕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