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培君和劉安民作為事件當事人來到警局做了筆錄。 “警察同志,那個叫劉洋的是我兒子,他沒有參與這些小混混的打砸,可不可以放了他?” 劉培君對跟他做筆錄的警察請求道。 “那個文弱的小伙子是你的兒子?看樣子像個大學生,怎么和小混混到了一起?” 警察很驚訝。 “這個......都是因為處了那個小太妹女朋友,說什么都不聽?!?br/> “哦,明白了,我們會按照證據來處理,沒事的話,你倆可以走了?!?br/> “后續有什么結果,我們會隨時通知你?!?br/> 劉培君和劉安民只好先回家,等候消息。 ...... 第二天。 劉洋處罰較輕,屬于初犯,被罰款500元后放了出來,柳如煙和馬小虎等混混屬于累犯,還有多次打群架的案底,被關在拘留所。 如果當事人諒解的話,當然也可以減輕處罰。 劉洋從派出所里出來,越想越氣,柳如煙還沒有放出來,他一個人來到辦公室。 本來還想著今天讓柳如煙去找龍哥,繼續放款給他,準備多找幾家房地產商開展業務,這下子耽誤了。 影響自己賺錢,劉洋更恨劉培君和劉安民了。 “不行,我得去找爺爺告狀?!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