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1.兩份尸檢報告
尸體檢驗報告之二。
檢驗日期:平成八年四月六日,下午三點三十分。
檢驗場所:山梨縣南都留郡——木二——四五○。
死者住所、職業、姓名、年齡:東京都杉并區久我山六——三——十,松原凜子,無職業,三十八歲。
死亡時間:平成八年四月一日,下午七點三十分左右。身長一五八厘米,體格中等,營養中等,死亡認定時間約二十小時。
檢驗情況:發現時死者全裸,與男子緊緊擁抱,局部結合,由于正值死后最僵硬的時間,極難分離。
膚色蒼白,黑發,體毛黑色。
死者面朝上,在男子的擁抱下,背部出現大面積尸斑,呈暗紅褐色。關節高度僵硬,上肢為摟抱姿勢,兩臂抱住男人后背,在其后背留下指甲劃痕。下肢彎曲,兩腿被夾在男性大腿中間。因受到男子壓迫,胸部、背部及臀部顏色蒼白,身體其它部分有紅褐色尸斑。此外,從兩肩至背部有男人手指的擠壓痕。
面部有輕度淤血,部分皮膚呈紅褐色,眼瞼結膜輕度充血,有幾處溢血點。
口唇被男子覆蓋,即保持接吻狀態,有少量污血從口腔溢出。口腔粘膜高度糜爛,從口唇兩端至臉頰有污液流出。
香檳酒對氰化鉀反應,陽性。
無明顯外傷。
死亡原因:毒藥(氰化鉀)導致急性呼吸停止。
死亡種類:自殺。
檢驗情況如上。
法醫平田良介
村松友視(五十二歲)、松原凜子(三十八歲),對兩人死亡前后狀況及檢驗情況的考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