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是個腦癱。姥姥傾盡所有,花十萬招我爸當上門女婿。結婚不到兩年,我爸和同村的女人好上了。六歲時,爸媽離婚,我跟著我爸。繼弟告訴我:這個家,只能你死,我活。1.我媽是個腦癱。我姥姥傾盡所有,花十萬招我爸當上門女婿。結婚一年后,我媽生了我。不到半年。我爸外出打工,跟同村的女人好上了。我媽拄著拐棍,想找那女人要個說法。我爸拿刀追著我媽砍。把她逼到河邊,嚇得她哇哇哭。后來,那女人生產,是個男孩。我爸決心離婚,刀尖指著我媽。我媽不肯簽字,只為爭一口氣。這事鬧大,我姥姥拍板做了主。取出相關證件,讓我媽離了婚。條件只有一個。我必須跟著我爸。姥姥用手撫過我的臉,眼角落下一滴淚:你要是回來,姥姥打也要把你打走的。別怪姥姥心狠,你媽媽是要拖累死你的。跟著你爸走,千萬別回來!別再回來!我從楊秀改名王秀。我爸從贅婿改成一家之主。那個同村的女人,張媛,成了我的后媽。她嫁過來的時候,我見到了我弟弟。名叫王錚。比我小半個月。濃眉大眼,個子很高。光看長相,很像我爸。2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