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過往恩怨
當然,丁家的手,不只是伸向教育。有人公開宣稱,在山南任何一個賺錢的行業,都能看到丁家的影子。
丁曉萌給陸天明的新房鑰匙,是山南縣最好的一個小區的房子。
這個小區是一家福建來的老板建的。據說在拿地的時候,丁副主任給了他不少的幫助。
福建老板在山南縣賺得盆滿缽滿,他當然要投桃報李,送了一套最好的房子給了丁主任。
丁曉萌明確表示,房子是她媽毛琴讓給陸天明去住的。并不是她的意思。當然,丁副主任也有這樣的要求。出于關心年輕干部,他們愿意將自家的房子讓給陸天明暫住。
陸天明把玩著鑰匙,心里一片寧靜。
他從一開始就想好了,自己絕對不會住進去這套房子。
首先,他對丁曉萌的安排心里就有微詞。他并不想上來縣團委當副書記。他不是想著避嫌,而是想著苦水泉還沒有產出來效益。
其次,他知道自己只要住進去這套房子。這套房子就會像枷鎖一樣,將他牢牢困住。
在看守所的時候,肖青良敞開心扉說,他將自己隱藏的這筆錢交給陸天明處理,是從心眼里知道陸天明不是個見錢眼開的人。
他相信陸天明不會把他的錢據為己有,他也完全相信陸天明能完成他的心愿,將他的小老婆和孩子送去國外定居。
肖青良的話說得很明白。從他被抓進去的那天開始,他就知道再沒有活著走出看守所的可能。
陸天明安慰過他,希望他要相信法律的力量。
但肖青良說了一句很現實也很露骨的話,他說,“在權力面前,法律就是一個屁。”
肖青良堅信,他被抓,與肖科有著密切的關系。
他們同為“肖”姓,而且肖科與他算得上是沒出五服的堂兄弟。
他也知道,肖科與市刑警支隊長萬小河是脫褲子的兄弟。事實上,他在衡岳市能混得風生水起,沒有萬小河的照顧根本不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