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六章 八十兩的名園
雖然劉推官一再告誡自己要謹慎,判案尤其是重案容不得半點草率!
但他還是犯了個沖動的錯誤,重重的在縣衙判詞上簽了字,復審維持了縣衙的判決!
在現場的人其實都能理解劉推官的心情,主要是堂下的林大官人實在太氣人了!
一個重刑犯在下面不停叫囂“是男人就來判我”,哪個刑名官能能忍住不判他?
劉推官在案卷寫下了最后一個字,完成了職責。
然后便抬起頭準備罵幾句泄憤,卻見林泰來轉身就跑了,不給劉推官機會。
“你們為什么不攔住他!”劉推官對左右衙役怒喝道。
衙役答道:“小的們眼見案子已經審完,以為不用留他了。
再說要收監和執行刑罰,也該是縣衙動手,咱們府衙不用管那么具體。”
劉推官只能把案卷扔給了書吏,吩咐道:“拿到簽押房用印,然后送回吳縣!”
林大官人這個身背“杖一百、流三千”刑罰的危險重刑犯,又來到了街道上。
然后林大官人一路向南狂奔,終于在天黑前沖到了位于南城的察院。
然后在門口大喊一聲:“巡按老爺在上!小人橫遭府縣聯合構陷,有千古奇冤上訴!”
在眼下蘇州城里,巡撫不在,那么司法權威最大的官員就是江南巡按,而巡按的臨時駐地叫察院。
這可是“代天巡狩”的欽差,職責就是觀風問俗,監察地方,清理刑案,糾正冤屈。
所以喊冤來找察院,實屬專業對口。
本來江南巡按邢侗早幾天就打算離開蘇州城,去別處巡視了。
但他路過滸墅關時,卻遇到了王之都的挽留,請求他在蘇州城多留幾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