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因愛生恨?
“青天大老爺在上,未亡人有下情叩陳!”
靠!林泰來心里暗叫,這娘們果然要生事!
可惜這是在縣衙公堂,他身份只是個觀眾,想要阻止也無能為力!
范娘子作為死者的遺孀,在公堂上表示要陳情,知縣不可能不讓她說話的。
于是又聽到范娘子說:“若黃姓女犯因為孝義,可以殺人而輕放,那么民婦可效仿否?”
效仿什么?在場大部分人都沒聽懂。
范娘子抬手指向五錢小妹,補充說:“設若黃姓女被釋放出了縣衙,而民婦為丈夫報仇,手刃了黃姓女,此后立誓為夫守節,可得節義之贊否?
朝廷提倡兒女的孝義,但同樣也提倡婦人的節義,青天大老爺能一視同仁否?”
公座上縣尊大老爺一時間竟然啞口無言,這位孝婦的問題實在踏馬的有點刁鉆,很不好回答。
本來知縣在公堂具有絕對權威,擁有不講理的權力。
但事情就壞在,先前馮知縣已經在“講理”并打造人設了,不好馬上就翻轉形象。
一切順利的審判,就這樣突然卡住了。
沒人說話,就只有范娘子繼續說:“再次叩請青天大老爺三思!律法絕非兒戲,兇犯不可輕放!
就算眾人皆以為黃姓女情有可原,亦不可不懲戒!民婦以為,至少要將黃姓女罰入樂籍!”
妙啊!知縣眼前一亮,這個提議真是越想越妙!
所謂樂籍,可以理解為官方在冊的風俗娛樂業從業人員。
一方面,從良民罰入樂籍,就像是犯官妻女沒入教坊司一樣,表面上對犯人進行了懲罰,避免了放縱兇犯的口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