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章 誰是刁民?
誰知那林教授,目中無法也無天,掃我魚市毀我田。
我跟他來翻臉,險被他一鞭來打扁”
馮知縣喝道:“林泰來!本官看得真切,你手持兇器,又在當(dāng)街行兇!”
兩邊衙役立刻上前,將林泰來兇器也就是雙鞭收走了。
林教授嘆道:“在下在縣衙當(dāng)過書差,也有些功勞苦勞,縣尊當(dāng)真如此絕情?”
馮知縣義正詞嚴的喝道:“公法不容私情!你認罪否!”
林泰來指著章元穆,也告狀說:“那么在下舉報,他私開魚市!”
開市場和自己開店做買賣,是兩種概念,市場是要接受官府管轄并征收牙稅的。
章元穆趕緊辯解說:“目前小人只是用了自家一處場子進行嘗試,看看是否可行,還未來得及向官府報備!”
對此馮知縣做出了很公正的處斷:“念及民生不易,罰章元穆十兩銀子,五日內(nèi)將魚市向官府報備,接受審查!”
林泰來很焦急的說:“叩請縣尊明察,不能如此結(jié)案!”
馮知縣拍著船舷喝道:“本官如何斷案,不用你林泰來指導(dǎo)!你也不用攀扯他人,你自己知罪否?”
林泰來高呼道:“聽聞巡按御史正在蘇州,在下要去向巡按上告!”
馮知縣譏笑道:“案情事實明確,你這樣上告只會被判為無事生非,打幾十殺威杖!
如果不怕,盡管告去!”
“撲哧!”另一邊的章元穆實在憋不住,笑出聲來。
這什么官場小白,戲曲看多了吧,真以為八府巡按就一定向著你?官官相護知道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