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拆遷
萬人國企的重型機械廠整體搬遷絕對是項大工程。
步云峰對市政府的拆遷決定非常支持,主要原因當然是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的實施。
敢于打碎舊格局建立新秩序!
重型機械廠完全可以利用此次整體搬遷的機遇,對該大型企業進行相應的調整。
比如:
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!
正好可以將本廠的幼兒園、子弟學校、醫院、福利院以及供水供電供熱等等部門及人員移交給政府管理,或者進行市場化經營運作。
甭管最終能夠談攏都不會拖家帶口統統弄到經濟開發區去。
再比如:
兼并收購相關企業的工作,也可以順勢在新廠區完成一系列重組整合工作。
可以說利大于弊。
為了順利完成整體搬遷任務,重型機械廠成立“拆遷指揮部”,由廠長劉保平擔任指揮長,兩位副廠長步云峰和張泉擔任副指揮長,下設“重機廠拆遷辦公室”,由工會主席王洪濤兼任拆遷辦主任,保衛科科長何冰、廠辦室主任崔衛東擔任拆遷辦副主任,另有部分干部職工參與其中。
拆遷指揮部例會上。
劉保平正式提出,為了保障重型機械廠順利完成整體搬遷,以及在土地征用、房屋拆除、補償安置等相關事宜處置過程中不出紕漏,建議增設“拆除隊”“護廠隊”兩個臨時機構。
副廠長張泉第一個跳出來反對。
認為“拆除隊”“護廠隊”的設置沒有意義。
按照市政府的規劃部署,他們重型機械廠只負責按期搬離就可以了,至于拆除機器設備并運輸,各車間早有相關預案,而拆除廠房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給政府去辦,自己沒有必要多此一舉。
再說增設“護廠隊”就更沒有必要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