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賣鍋盔,鍋盔咯。”
“看看咯,新鮮的菜咯,剛從地里刨出來的咯。”
“豆漿,油條!”
吵吵嚷嚷的集市上,有穿著華麗的洋人拿著銀元,采購自己需要的東西,也有穿著粗布麻衣的百姓捏著銅板討價還價。
這年頭,能用得起銀元的不是官僚就是西方來的洋人,兵荒馬亂的,沒個盡頭,說不定哪天又打起來了,老百姓們都是提心吊膽過一天算一天。
街上的人多是面色蒼白,也不知道是不是剛剛吸了什么東西才出門。
人群中一個臟兮兮的身影與這和諧的市集格格不入,不仔細看倒也沒什么,身上穿著的都是破布條,光著腳丫子,年紀不大,一頭烏黑的長發披散在肩頭,也不知多久沒有修剪,看上去就是一個十**歲的小乞丐。
但若是仔細觀察,就會發覺奇怪。哪里奇怪?這少年生得太過白皙了些,怎么看也不像是個整天在街上摸爬滾打的乞丐該有的膚色,除去這身破衣服,再擦去臉上的灰塵,怎么都該是一個俊俏的公子哥,任誰看了都是,哪家少爺離家出走了?
此時的少年卻是滿臉幽怨,他終于回來了,這個他熟悉又陌生的國家。
一晃眼已經是10年了,可他的樣貌是真的一點也沒變老,甚至還變嫩了,雖然一直沒照過鏡子,但他知道自己風采依舊不減當年,勾搭小女孩可方便了。怎么方便?可以關掉手機屏幕,此時就會有畫面浮現出來,怎么樣?是不是被迷住了?
這10年間,軒浩一路從美國莽回到這里,前面有高山的時候就上山打老虎,跨過大海就吃生魚片,路過草原還被獅群追著攆,穿過雨林才能吃點“好果子”,鬼知道他到底經歷了什么,反正正常人應該死了無數次了。
現在他終于可以自信的說,他終于變強了,代價也就是經常被各種可愛的小動物分尸而已,灑灑水啦。
最幸運的是,他的頭發還在,當然也不能像某光頭那樣一拳一個小朋友,但是一拳一個嚶嚶怪應該還是沒問題的吧?
“真是夠擠的。”軒浩撇撇嘴,整理了一下他那根本不存在的衣領,他這不死,什么都好就是有點費衣服,“話說我來集市是為了啥來著?”
“咕嚕。”肚子里傳來的怪叫提醒著他。
軒浩終于想起來了,原來他是來這里找吃的啊,因為餓不死所以忘記了!他已經3天沒吃過飯了,屁事沒有,但他知道后面會越來越難受,因為他嘗試過能不能把自己餓死,但結論就是死不了,反而會很煎熬,所以他得提前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