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、蹦迪還賺錢
晚上九點出頭。
粉絲見面會正式結束。
現場隨機抽取粉絲在后臺和薛海合影并to簽。
和粉絲合影,薛海都不太避嫌,就搭著肩膀拍或者摟摟抱抱。
所有事宜處理完畢,薛海離了場館,坐上商務車在粉絲們的送別聲中回酒店休息。
坐在位置上,薛海百無聊賴的刷著手機,助理李輝將整理好的通稿文件發給薛海。
點進表格一看,真就是好家伙,一次簽了八場夜店商演。
薛海只是稍微一驚,之后便是欣喜。
一次商演唱兩首歌就能到賬70萬人民幣,八場560萬人民幣,這簡直是爽翻了好吧。
這個價格算很高了,因為除了杰倫商演是上百萬一場之外,其余的一線歌手都是七八十萬人民幣一場。
薛海對此非常滿足。
這不就說明自己算一線歌手嗎?
如果今年能接30場商演,稅前就有2100萬了。
像是在去年,也就是2014年,蔡依琳就接了33場商演,賺了1億1800萬臺幣。
換算成人民幣就是2622萬,平均每場79萬人民幣,單靠商演就有這么多,就更別說其余的演唱會和代言收入了。
杰倫去年也就5場商演就賺了3625萬臺幣,相當于805萬人民幣,可以說是單價和逼格最高的歌手,就連演唱會唱酬也是目前華語樂壇最高的250萬人民幣,可謂是一騎絕塵。
因為開的大多是體育場。
(單位臺幣,除以4就行。-muc吧考古發現,TW蘋果日報出品表格,蘋果日報還是比較可信的。)